全省机构编制部门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来源:省编办市县处     发布时间:2017-12-28

 1111,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按照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安排部署,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与同级纪委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监察体制改革涉及机构编制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积极谋划。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有关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研究制定推进改革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二是测算人员编制划转比例。会同省纪委、省检察院对检察院涉改部门人员编制划转比例进行反复测算,经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审定,按照全省检察院行政编制总额的一定比例划转。三是审核确认涉改部门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省编办会同省纪委对全省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检察院系统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和领导职数情况进行分类统计,摸清底数,为改革打好基础。经省纪委、省编办审核确认,改革后,市(州)、县(市、区)机构均有所减少。四是加强对市、县机构编制部门的指导。根据1221日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精神,商省纪委同意,1222日印发《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县纪委监委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相关机构撤销、调整设置的程序和审批权限,确保全省机构编制部门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改革试点工作各项任务。

                                         (编辑:刘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