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认真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法人履职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3

 

 

 

 

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认真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法人履职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为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工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继续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开展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履职事项工作,严格审查基本信息,进一步加大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扎实推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证,也是其开展有关业务活动和社会活动的通行证,由于历史原因,致使一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所登记事项内容不够规范、职能定位不够准确等,已影响到事业单位法人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这次清理规范工作主要从确定法定代表人、界定宗旨和业务范围、审定开办资金和核定人员编制四个方面进行规范,对发现有失信行为的法定代表人,将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事业单位实际情况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事项内容不符的,要进行变更登记或注销;对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材料不充分的,要及时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并作出说明;对严重违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经审批机关同意,予以撤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省直各事业单位及市州登记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开展好事业单位法人履职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加大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实到位。